欢迎阅读《乐享票驿站平台用户注册与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本协议是用户使用乐享数科有限公司合法运营的乐享票驿站门户网站( pyz. cpiaoju .com)以及通过乐享票驿站门户网站设置的链接进入的由乐享数科有限公司运营的包括资金业务平台等已经开发或将来不时开发的其他网站、已经开发或将来不时开发的实现上述网站部分或全部功能的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即 APP)以及已经开发或将来不时开发的实现上述网站部分或全部功能的微信公众账号(以下统称“乐享票驿站”)的服务等相关事宜所订立的契约。乐享票驿站在此特别提醒用户认真阅读、充分理解本协议各条款,特别是其中所涉及的免除及限制乐享票驿站责任的条款、对用户权利限制条款等,用户应审慎阅读并选择接受或不接受本协议,本协议一经用户勾选确认即为签署并生效,对乐享票驿站和用户具有法律约束力。
1.1 乐享票驿站的用户包括一般用户和认证用户。如无特别说明,本协议中“用户”是指一般用户及认证用户。
1.2 在使用乐享票驿站服务前,您必须先在乐享票驿站平台门户进行注册,成为一般用户。一旦成功注册成为一般用户,即可通过乐享票驿站门户的用户账户(包括子账户,下同)及密码(包括用户设置的账户密码、Ukey、手机动态短信验证码,下同)进入乐享票驿站查看乐享票驿站的产品和服务。一般用户注册后可申请身份认证,并在认证通过后通过乐享票驿站申请或使用乐享票驿站的产品和服务。
1.3 本协议内容包括本协议全部条款及乐享票驿站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业务规则和指引。所有业务规则和指引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 本协议的效力范围及于乐享票驿站的一切产品和服务,用户在享受乐享票驿站任何单项或多项服务时,应当接受本协议的约束。
1.5 用户可能因使用乐享票驿站的产品和服务而与乐享票驿站其他用户达成其他协议或合意。如该协议或合意的内容与本协议的内容存在冲突的,以该协议或合意约定的内容为准。
2.1 乐享票驿站是用户查看、发布、处理交易信息的中介场所,具体详情以乐享票驿站当时提供的服务内容为准。乐享票驿站服务的部分内容需要用户根据乐享票驿站要求完成身份认证,未进行身份认证的一般用户将无法使用该部分服务。因未能完成身份认证而无法享受乐享票驿站服务造成的损失,乐享票驿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2.2 一般用户可以浏览相关产品功能项目、查看产品说明、使用乐享票驿站说明或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服务等,经过身份确认的用户可以使用乐享票驿站服务平台提供的金融服务产品。
2.3 用户认证申请人注册成为乐享票驿站门户一般用户后,可申请身份认证,并在认证通过后成为认证用户。乐享票驿站提供的服务中,如要求实名操作或涉及交易风险的服务,仅有认证用户可使用。 (1)一般用户根据乐享票驿站门户的业务规则和指引,填写完毕用户认证申请资料,上传完毕全部用户认证申请文件。 (2)一般用户在乐享票驿站门户上成功提交认证申请信息后,应根据乐享票驿站门户届时公示认证要求,在指定的时间内,根据具体情况,将有关纸质资料送达乐享票驿站平台或在线上传电子版影像资料。一般用户提交纸质材料或电子版影像资料后,乐享票驿站仍有权根据独立判断要求用户补充资料。
2.4 用户认证审核 乐享票驿站对一般用户提交的认证申请进行审核。乐享票驿站的审核包括对一般用户在乐享票驿站门户上提交的用户认证申请资料及一般用户另行提交的纸质材料或电子版影像资料进行审核。不论用户认证是否通过,乐享票驿站均无义务对用户提交的纸质材料或电子版影像资料退还。
2.5 用户认证成功或失败 一般用户可以登录乐享票驿站门户后,查询用户认证申请审核结果。审核不通过的认证申请,即认证失败。用户有权再次申请认证。
2.6 乐享票驿站将对用户在平台上的所有操作进行记录,不论该操作之目的最终是否实现。用户可以通过用户账户查询用户账户名下的交易记录。用户理解并同意如因本协议约定的不可抗力免责等原因导致用户通过乐享票驿站查询的信息与实际交易结果与乐享票驿站记录存在任何不一致,应以乐享票驿站根据实际交易结果提供的书面记录为准。
在本协议签署之日,用户做出如下陈述和保证,且下述陈述和保证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始终有效。
3.1 用户为机构时适用:用户承诺,其为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主体,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已为签署本协议履行了必要的项目批准、核准或备案手续,并能够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3.2 用户为自然人时适用:用户承诺,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并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3.3 用户向乐享票驿站提供的所有资料是真实、准确、完整而没有任何隐瞒。
3.4 用户承诺绝不为任何非法目的或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乐享票驿站,并承诺遵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及一切使用互联网之国际惯例,遵守所有与乐享票驿站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则和程序。
3.5 用户承诺,由于用户违反本协议,或违反通过援引并入本协议并成为本协议一部分的文件,或由于用户使用乐享票驿站服务违反了任何法律或侵犯了第三方的合法权利,用户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6 用户同意并保证不得利用乐享票驿站服务从事侵害他人权益或违法之行为,若有违反者应负所有法律责任。上述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a)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b)侵害他人名誉、隐私权、商业秘密、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其他知识产权及其他权益; (c)违反依法律或合约所应负之保密义务; (d)冒用他人名义使用乐享票驿站服务; (e)从事任何不法交易行为,如贩卖枪支、毒品、禁药、盗版软件或其他违禁物; (f)提供赌博资讯或以任何方式引诱他人参与赌博; (g)涉嫌洗钱、套现或进行传销活动的; (h)从事任何可能含有电脑病毒或是可能侵害乐享票驿站服务系統、资料等行为; (i)利用乐享票驿站服务系统进行可能对互联网或移动网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之行为; (j)侵犯乐享票驿站的商业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发布非经乐享票驿站许可的商业广告; (k)利用乐享票驿站服务上传、展示或传播虚假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资料; (l)使用乐享票驿站提供的服务或其他电子邮件转发服务发出垃圾邮件或其他可能违反本协议的内容; (m)其他乐享票驿站有正当理由认为不适当之行为。
4.1 用户有权根据乐享票驿站的业务规则和指引,申请用户身份认证。
4.2 用户有权使用其在乐享票驿站门户的账户,登录乐享票驿站门户,并根据乐享票驿站的业务规则和指引,使用乐享票驿站的服务。
4.3 用户有权根据自身独立判断,停止使用乐享票驿站的服务,并根据乐享票驿站的业务规则和指引,注销用户账户。
4.4 用户应不时关注并遵守乐享票驿站不时公布或修改的各类合法规则规定。
5.1 乐享票驿站有权根据需要不时地修改本协议或根据本协议制定、修改各类具体规则并在乐享票驿站相关板块发布,无需另行单独通知用户。
5.2 若用户未遵守法律法规或本协议约定的,乐享票驿站有权作出独立判断并采取暂停或关闭用户账户等措施。
5.3 乐享票驿站有权与其他第三方机构合作,调整乐享票驿站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模式,并在乐享票驿站门户上公告,无需另行单独通知用户。
6.1 用户了解并同意,确保其在乐享票驿站上的用户账户及密码的机密安全是用户的责任。用户将对利用该用户账户及密码所进行的一切行动及言论,负完全的责任,并同意以下事项: (1)用户不对其他任何人泄露账户或密码,亦不可使用其他任何人的账户或密码。因黑客、病毒或用户的保管疏忽等非乐享票驿站原因导致用户的账户或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的,乐享票驿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2) 乐享票驿站通过用户的账户及密码来识别用户的指令,用户确认,使用用户账户和密码登录后在乐享票驿站的一切行为均代表用户本人。用户账户操作所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为用户行为的有效凭据,并由用户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3)冒用他人账户及密码的,乐享票驿站及其合法授权主体保留追究实际使用人连带责任的权利。
6.2 用户账户和密码仅限于用户自身使用,用户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或出借、出租给他人使用,如果发现同一账户和密码在同一时间内被多人同时登录使用,乐享票驿站有权暂停、终止或限制该用户访问直至取消该用户的用户资格,并不予任何赔偿。
6.3 用户可随时更改密码,但任何更改均须经乐享票驿站接受,方为有效。
6.4 用户因忘记密码或密码被盗等原因向乐享票驿站查询密码时,必须提供完全、正确的注册信息,否则乐享票驿站有权本着为用户保密的原则不予告知。
6.5 用户如发现有第三人冒用或盗用用户账户及密码,或其他任何未经合法授权的情形,应立即以有效方式通知乐享票驿站,要求乐享票驿站暂停相关服务,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用户自身承担。同时,用户理解乐享票驿站对用户的请求采取行动需要合理期限,在此之前,乐享票驿站对第三人使用该服务所导致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6.6 用户决定不再使用用户账户时,应向乐享票驿站申请注销该用户账户,经乐享票驿站审核同意后可正式注销用户账户。
6.7 乐享票驿站有权基于单方独立判断,在其认为可能发生危害交易安全等情形时,不经通知而先行暂停、中断或终止向用户提供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用户服务,且无需对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用户同意,用户账户的暂停、中断或终止不代表用户责任的终止,用户仍应对使用乐享票驿站服务期间的行为承担可能的违约或损害赔偿责任,同时乐享票驿站仍可保有用户的相关信息。
7.1 乐享票驿站不保证平台用户上传信息的真实性、充分性、可靠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用户依赖于其独立判断进行交易,并对其做出的判断承担全部责任。
7.2 基于互联网的特殊性,乐享票驿站不保证乐享票驿站服务不会中断,也不保证乐享票驿站服务的及时性和安全性。系统因相关状况无法正常运作,使用户无法使用任何乐享票驿站服务或使用任何乐享票驿站服务时受到任何影响时,乐享票驿站对用户或第三方不负任何责任,前述状况包括但不限于: (1)乐享票驿站或乐享票驿站系统停机维护期间。 (2)电信设备出现故障不能进行数据传输的。 (3)由于黑客攻击、网络供应商技术调整或故障、平台升级、银行方面、政府有权机构的问题等原因而造成的乐享票驿站服务中断或延迟。 (4)因台风、地震、海啸、洪水、停电、战争、恐怖袭击等不可抗力之因素,造成乐享票驿站系统障碍不能执行业务的。
8.1 用户在乐享票驿站进行交易而与其他方签订协议的,其他方有权按照协议的约定向用户收取相关费用。
9.1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用户违反法律、法规或本协议中的任何内容,侵犯了其他用户或其他第三方合法权利或造成上述主体的损失的,该用户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用户违反法律、法规或本协议中的任何内容,乐享票驿站有权根据该用户的违约情况,对其采取限制或暂停使用乐享票驿站服务、暂停或关闭用户账户等措施,有权向有关监管机构汇报该用户的违约情况。乐享票驿站采取上述措施,并不排除乐享票驿站依法追究该用户违约责任的权利。
10.1 用户应当对因履行本协议或在本协议期间以任何方式获得的或知悉的关于乐享票驿站的商务、财务、技术、产品的信息、其他用户资料或其他标明保密的文件或信息的内容(以下简称“保密资料”)保守秘密,未经乐享票驿站、其他用户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本协议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用户可仅为本协议目的向其确有知悉必要的雇员披露对方提供的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并确保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双方应仅为本协议目的而复制和使用保密资料。
10.2 乐享票驿站上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著作、图片、档案、资讯、资料、平台架构、平台画面的安排、网页设计,均由乐享票驿站或其他权利人依法拥有其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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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乐享票驿站对于用户提供的、乐享票驿站自行收集的、经认证的以下用户信息(以下统称“用户信息”)将按照本协议予以保护、使用或者披露: ⑴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名称、证件号码、证件类型、住所地、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地址、生物特征、亲戚朋友、联系人以及其他身份信息; ⑵信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用户的征信记录和信用报告; ⑶财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用户企业经营状况、财税信息、房产信息、车辆信息、基金、保险、股票、信托、债券等投资理财信息和负债信息等; ⑷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留存的任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户籍信息、用户作为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的企业工商信息、诉讼信息、执行信息和违法犯罪信息等;⑷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留存的任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户籍信息、用户作为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的企业工商信息、诉讼信息、执行信息和违法犯罪信息等; ⑸用户访问乐享票驿站及其相关网站时,或使用乐享票驿站服务时的操作日志,包括但不限于用户计算机 IP 地址、设备标识符、硬件型号、操作系统版本、用户位置以及与乐享票驿站服务相关的日志信息; ⑹用户在申请、使用乐享票驿站服务时所提供、形成的任何数据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用户及其提供的关联方的数据和信息。
11.2 用户特别授权及同意,乐享票驿站有权将用户信息在乐享票驿站成员(指乐享票驿站及其控股 51%以上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乐享票驿站、子公司单独或者共同持股20%以上的公司,或者持股不足 20%但处于最大股东地位的公司;乐享票驿站、子公司下属的事业单位法人或者社会团体法人)范围内共享,并用于乐享票驿站成员的业务和经营。
11.3 用户特别授权及同意,乐享票驿站有权向乐享票驿站成员转让与乐享票驿站有关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和义务。未经乐享票驿站事先书面同意,用户不得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11.4 为更好的向用户提供乐享票驿站服务,用户授权并且同意乐享票驿站通过合法方式从任何第三方收集用户的额外信息,且同意甲方将查询收集的用户信息进行保存、整理、加工,用于如下用途: ⑴评价用户信用情况、核实用户信息的真实性,以更好地掌握用户情况; ⑵创建数据分析模型,为用户度身订造乐享票驿站服务; ⑶为解决用户与乐享票驿站或该用户在乐享票驿站平台发生关系的其他用户之间的争议而将用户信息提供给法律顾问、催收公司、法院、仲裁委员会和其他机构; ⑷预防或组织非法活动,确保用户在乐享票驿站进行安全交易; ⑸其他经用户同意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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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乐享票驿站可能会通过与第三方进行合作来为用户提供或推荐相关服务,在此情况下,用户特别授权及同意,如该第三方同意承担与乐享票驿站同等的保护用户隐私的责任,乐享票驿站可将用户的个人信息和资料提供给该第三方。
12.1 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用户以勾选方式签署之日起生效。
12.2协议变更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变化及平台运营需要,乐享票驿站有权对本协议条款不时地进行修改,修改后的协议一旦被张贴在乐享票驿站门户上即生效,并代替原来的协议。用户可随时登录查阅最新协议;用户有义务不时关注并阅读最新版的协议及平台公告。如用户不同意更新后的协议,可以且应立即停止接受乐享票驿站依据本协议提供的服务;如用户继续使用乐享票驿站提供的服务的,即视为同意更新后的协议。乐享票驿站建议用户在使用乐享票驿站之前阅读本协议及乐享票驿站门户的公告。如果本协议中任何一条被视为废止、无效或因任何理由不可执行,该条应视为可分的且并不影响任何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12.3 合同解除 (1)除本协议另有规定,本协议在以下情形终止: (a)平台用户注销或被关闭用户账户之日起本协议终止; (b)平台用户被依法受理破产申请或出现解散事由之日起,本协议终止。 (2)协议终止不得影响各方在协议终止前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3)本协议第 10 条、第 11 条不因协议的终止而无效。
12.4 通知 乐享票驿站对于用户的通知及任何其他的协议、告示或其他关于用户使用用户账户及服务的通知,用户同意乐享票驿站可通过乐享票驿站公告、电子邮件、手机短信、无线通讯装置等电子方式或常规的信件传递等方式进行,该等通知于发送之日视为已送达收件人。因信息传输等原因导致用户未在前述通知发出当日收到该等通知的,乐享票驿站不承担责任。
12.5 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适用之有效法律(但不包括其冲突法规则)。如发生本协议与适用之法律相抵触时,则这些条款将完全按法律规定重新解释,而其它有效条款继续有效。如缔约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力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均应向石家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各方均同意仲裁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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